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
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
1、“房地产商业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”基本条例
本条例包含:装修装饰配套设施、科技信息、市场运作体系、工程营销、生产能力、各项服务等内容。
2、装修装饰配套设施、设备及各类的设备、软件开发、文化、理念、服务水平等内容。
3、市场营销、生产水平、资金实力、售后服务、技术服务、技术服务、信息化组织协调能力、各项服务、费用、营业费用、安全、维护费用、检查费等内容。
4、对外开放的公关活动信息及酒店注册登记信息。
5、对外营业执照的设置、完善、核发。
6、对营销推广管理系统的功能、管理、资金、运行、投资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,从而更好地做到优化营商环境,实现客房销售与营销管理的一体化。
7、对本酒店是否具备良好的服务质量及附加价值,特别是本酒店具备哪些功能、有哪些服务、管理等,给客户提供服务时予以保障。
8、对本酒店的市场营销策划与管理,将具体进行哪些流程、要如何运作、这些系统的设定、在设计和开发中,采用、改进、优化、完善、升级等是否符合本酒店的需求、进行改进或提出新的建议,对潜在客户的运用与改进、对流失客户的挽回、提高客单价、增加利润、降低营运成本、提高客房市场占有率、扩大经营范围、提高客房销售和其他经济活动的能力、增强公司竞争力、保持公司产品优势、寻找新的市场合作伙伴。
9、对本酒店是否在客房销售,全方面、全方位、全面地了解、罗列,全面的分析、整理,并对其中一些细节做出部署。
三、入住条件介绍
入住条件:如入住时间较长、接待量大、影响较大的家庭成员、客房销售额较大的商务客、客房销售额较大的接待接待客。
适用范围:酒店业可以自行选择,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。
技术服务承诺
1、 营销系统具备客户满意度管理功能,采用先进的客户满意度管理方法,最大限度地保证服务质量及客房的真实性。
2、 管理团队具有良好的产品销售与销售流程,保证服务质量及满意度。